湖南省沅陵縣農業農村局公布了2023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中查處的一批典型案例。其中,涉及家禽養殖與流通環節的案例尤為引人關注,集中反映了當前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點與難點,也為廣大養殖戶和經營者敲響了警鐘。
一、 典型案例回顧:違規使用獸藥與未執行休藥期
公布的案例顯示,該縣某鄉鎮一家規模化蛋雞養殖場被查出在蛋雞產蛋期間,違規使用了明令禁止在產蛋期使用的獸藥。在針對一家肉雞養殖戶的抽檢中,發現其出欄銷售的肉雞體內某抗菌藥物殘留超標。經調查,該養殖戶未能嚴格遵守獸藥使用后的休藥期規定,導致藥物殘留未能完全代謝便進入市場流通環節。
縣農業農村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《獸藥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對上述責任主體進行了嚴肅查處,包括責令立即整改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,問題產品均被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,有效阻止了不合格農產品流入消費者餐桌。
二、 案例深度剖析:暴露出的主要問題
- 法律意識與安全意識淡薄:部分養殖戶對國家關于禁用、限用獸藥名錄認知不清,或心存僥幸,為了追求防治效果或降低成本而違規用藥。對休藥期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,未能將產品質量安全置于首位。
- 生產記錄制度執行不到位:規范的養殖檔案(包括獸藥采購、使用記錄,休藥期執行情況等)是追溯產品質量、落實主體責任的關鍵。案例表明,涉事養殖場(戶)的記錄往往不完整、不真實,導致問題難以提前發現和溯源。
- 基層技術服務與監管挑戰:家禽養殖,尤其是散戶養殖,分布廣、變化快。監管力量全面覆蓋存在難度,且部分養殖戶獲取科學養殖與規范用藥知識的渠道有限,技術服務“最后一公里”有待進一步打通。
三、 強化家禽產品質量安全的路徑與啟示
- 壓實主體責任,強化源頭治理:養殖場(戶)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。必須加強宣傳教育,通過培訓、發放明白紙、簽訂承諾書等形式,不斷提升其守法誠信意識和科學養殖水平,嚴格落實獸藥使用、休藥期和檔案記錄等制度,從源頭保障禽肉、禽蛋安全。
- 深化精準監管,提升執法效能:農業農村部門需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力度,特別是對違規用藥高風險環節和重點品種實施靶向監管。充分利用快速檢測等技術手段,提高問題發現能力。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“零容忍”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、曝光一起,形成有效震懾。
- 推動標準化生產,促進產業升級:鼓勵和引導家禽養殖向標準化、規模化、集約化方向發展。推廣“公司+農戶”等健康養殖模式,統一提供技術指導、投入品管理和產品銷售,將質量安全要求嵌入產業鏈條,提升整體風險防控能力。
- 構建社會共治格局: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鼓勵行業內部監督和消費者監督。加強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,實施聯合懲戒。通過多種形式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,提升公眾參與度和辨識能力,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、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。
沅陵縣公布的這批案例,雖是個案,但具有普遍的警示意義。它清晰地表明,保障家禽等農產品質量安全是一項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統工程,必須堅持“產出來”和“管出來”兩手硬,通過政府、行業、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努力,才能筑牢從田間地頭到百姓餐桌的每一道防線,讓人民群眾吃得更加放心、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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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8 09:10:43